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是营商环境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效审理金融借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方城法院积极探索新模式并逐步试点,以金融审判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诉前: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小额诉讼程序,推动案件繁简分流
方城法院成立金融权益调解中心,对于金融借款类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符合诉前调解情形的简单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突破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和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适用标准,将上述简单案件中诉讼标的为50万元以下的金融借款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推动金融借款类案件繁简分流。
诉中:调解+表格式文书+云庭审,梳理风险提高审判质效
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以调解为先,案结事了。对于涉及民生如房贷、车贷、企业经营贷等金融借款类案件,承办人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主动做好调解工作,从法理情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耐心劝导,促使诉讼双方重建信任,达成还款方案,有效帮助借款人渡过困境,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创建适合批量制作的表格式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金融借款案件同质化、批量化特征明显,方城法院在探索中形成表格式裁判文书模板,将要素式和表格式裁判优势结合,不仅有效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而且突出重点,仅列明与裁判结果相关的审理要素,使得裁判文书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强化数字赋能,对于当事人在外地无法现场参加庭审的情况,通过云审系统进行互联网开庭审理,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有效提高了审理效率。将“执行风险”告知于诉中,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告知胜诉方享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但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应积极申请执行;告知败诉方应当自觉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觉履行。
诉后:判后答疑+指导交流,源头性防范金融风险
进行判后答疑。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释法明理,提高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注重对金融机构的指导,促进金融机构依法进行信贷活动。2024年5月方城法院主管领导及法官到金融机构通过宣讲的方式与金融机构交换意见,对金融机构加强监管,从源头防范金融风险。
通过上述举措,金融借款案件审理时长有所下降,调解率明显提高,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有所提升。截止2024年12月,方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金融借款案件结案1215件,已结案件1201件,结案率98.84%。一审平均审理天数为17.43天;以调解方式结案514件,调撤率53.69%;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90%。(供稿:方城县人民法院 程远景 曹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