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持续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3月26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桂东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及其监护人参加。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听证 让“未”来依旧可期

听证会上,段桂东对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阐释,承办检察官阐明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和理由,侦查人员发表了意见。

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听证员对何某某的成长经历、涉案原因、认罪悔罪态度及帮教情况进行提问。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闭门评议,听证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何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家庭指导和后续帮教提出建议。

何某某当场悔过,表示此案给被害人及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伤害,以后将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

下一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办案实际,继续履行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紧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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