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流程
交强险人伤垫付流程如下:
【1】需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等资料;
【2】保险公司自收到垫付材料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
【3】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交通事故伤医疗费谁垫付
1、可以由肇事人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肇事人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4、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依法支付或垫付;
6、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抢救费,公安交管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垫付;
7、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