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债专项债券?
地方债专项债券也是属于政府债券的一种,是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债券的期限有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等。资金发行转贷到市、县后,通过本级政府基金预算调整安排支出,按申报发行项目专款专用。
政府发行的地方债专项债券所筹集到的资金是专款专用的,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教育、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方面。
地方债专项债券的本息由谁偿还?
一般情况下,地方债专项债券的本息是由项目自身产生的收益来偿还的,项目单位负有主要的偿还责任。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于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一般债券则是投向没有收益的项目。
地方债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区别是什么?
1、用途的不同:一般债的范围更广大,投资的方面更多元化,属于哪里需要用哪里;但是专项债有固定的投资方向;
2、偿还的方式不同:一般债是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专项债是以项目建成后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
3、收益不同:一般债的收益比较稳定也比较低。专项债券的收益机会大一些,收益也更加明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