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公开吗?

行政处罚决定原则上要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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