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

1、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

2、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在信息系统确认提交。

3、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

4、核验无误则正式受理申请人积分制入户申请。

政策: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3、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4、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①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②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③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5、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申请人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所得的总积分满150分,且参加积分制入户的总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6、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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