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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