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作用有几点?
第一,加快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
第二,推动国际化的出现。
第三,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第四,促进国际资本流动的发展。
跨国公司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战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这些作用表现在发达国家的产品可以绕过贸易壁垒,通过外国直接投资在东道国生产和销售,提高产品竞争力。
从原材料和能源来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依赖性降低了;也使发达国家的产品利用东道国的外贸渠道顺利进入,轻松获取商业情报信息。
跨国公司于国内企业有什么不同?
与国内企业相比,在国内外拥有较多分支机构、从事全球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显示在:
1.国内企业则是以国内市场为导向,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是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以全球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2.跨国公司通过持股控制外国企业,而国内企业通过合同控制其不太涉外的经济活动。
3.国内外经济活动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他们的涉外经济活动往往在交易完成后立即终止,国内企业的对外活动不涉及在国外设立经济实体。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全球各个领域进行交易活动,比如人才、技术、资本、货物、管理和信息,这种“一揽子”活动由母公司控制,必须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其子公司也像外国企业一样参与当地的再生产过程。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怎么样?
1.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而是国内法主体;
2.国际法主体是直接拥有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人格,国家是国际法主体。
3.跨国公司由不同国籍的子公司组成,受所在国法律管辖。世界上没有私人的“国际公司”,也没有国际公司法对其进行规范,跨国公司是内国公司,受所在国法律管辖已成为公认的法律规范。
4.如今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仅是所在国的法人,也受所在国法律的约束,由国家自由决定是否给予他们外交保护,这一权利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