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七不准是什么?

1.不允许贷款转让

信贷业务应坚持贷款实际支付和委托支付的原则,将全部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允许强行设定条件或协商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2.不允许存贷款挂钩

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开,存款不应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

3.不允许贷款收费

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介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不允许通过发放贷款或其他方式提供融资等方式.

4.不浮利分费

要遵循利费分离的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将利息分解为收费,严禁变相加息。

5.不允许贷款捆绑

理财、保险、基金金融产品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不得强行捆绑或捆绑。

6、没有浮到顶

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贷款利率一般不应提高到最高限额。

7、不准转嫁成本

其他服务产生的与尽职调查和抵押品评估相关的费用不得转嫁给客户。

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发布时间

银监七不准四公开的实施时间是2012年年初。出自《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

1、七不准的内容为不允许贷款转让,不允许存贷款挂钩,不允许贷款收费,不浮利分费,不允许贷款捆绑,没有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

2、四公开的内容为收费项目已打开,服务的质量和价格是公开的,实用程序功能已打开,优惠政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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