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商城县达权店镇平安办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新店村委会到新店完小开展防溺水暨法治安全宣讲活动,活动由新店完小校长主持,新店村两委及完小全体师生参加。

​商城县达权店镇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暨法治校园宣讲会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高鸿宇首先以近几年我国每年溺亡的未成年人数据为依据,向广大师生传达了防溺亡事件的危害性,并要求学生假期外出时务必做到“六不准”即:(1)在校、周末、节假日期间,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准在河(塘)内游泳;(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学生在江(塘)游泳;(3)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不准在江(塘)内游泳;(四)在没有安全保障和不了解水域特点的情况下,不得在池塘、池塘、沟渠、溪流中游泳、玩耍、嬉戏;(5)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下水游玩;(6)看到有人落水,自己无力自救时,不要下水救助或躲避逃跑,应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

​商城县达权店镇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暨法治校园宣讲会

随后,该镇司法所所长、新店村完小法制副校长王家平就法制安全作出宣讲。他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打击,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最后,该镇平安办副主任刘成龙就预防电信诈骗、12340两率宣传、防溺水、校园欺凌等工作进行了再强调。

会后,工作人员向全体师生发放了防溺亡、反电诈、禁毒等宣传资料,新店村小学还开展了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进一步从组织建设上夯实了法制校园的基础。(郝昱玮 金正义 樊俊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