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3-068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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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
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 9 人,实际参会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
《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在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将行权价格由 30.28
元/股调整为 24.14 元/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58.44 万份(含第
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 18.03 万份)调整为 323.05 万份。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安艳清女士、张长旭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 5 票,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安艳清女士、张长旭女士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 5 票,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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