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优点包括什么内容?

首先,对企业来讲,由于它由银行帐号发行,信誉良好,危险小,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并且可随时转让融资等,不失为赢利、安全、流动三者的最佳配合信用工具。

其次,对银行来讲,发行手续简便,要求书面文件资料简单,费用也低,而且吸收的资金数额大,期限稳定,是一个很有效的筹资手段,尤其是在转让过程中,由于大额可转让存单调期成本费用比债券调期买卖低,为市场筹措资金及民间企业有效运用闲置资金,弥补资金短缺创造有利条件,并且由于CD单可自由买卖,它的利率实际上反映了资金供求状况。

二战后,尤其是七十年代,美国、日本等国发行量大幅度上升,使CD单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大额可转让存单已经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目前,在美国、日本等国,CD单的利率已经是对短期资金市场影响较大的利率,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我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存在的问题指的是那些?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期期限档次多、利率高、右转让的优点,吸引了众多储户。这对充实银行资金来源来讲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当前开展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存单难以转让。目前,我国的次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开办的证券交易业务,也因种种原因而日趋萎缩,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县、乡两级根本谈不上开券交易业务的可能。另外,人们在对次级证券市场的投意识不强,在证券交易所买进有价证券者廖廖无几。所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一定范围及程度上答支了流通和转让,造成可“转让”存单难以转让的状况。

2、诱发了行为。由于存单难以转让,又不得提前支取,一些人便利用持单人遇有特殊情况急需兑现的心理,乘机低价买进,有的甚至进行倒买倒卖活动。

3、挂失手续不完备。按存单章程规定,记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办理挂失,十天后补发新存单。而记名存单转让时由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即可生效,与原发行银行是不发生任何关系的。这就隔开了存单转让与挂失两者之间的关系,容易给存单到期兑现带来麻烦,甚至赞成银行资金的损失。如:持单人在存单到期十天前将存单转让,并立即到原存款银行通过挂失来骗取现金,银行是难以查证的。

4、存单发行对象不广泛。有的银行存在重个人储蓄轻对公存款的思想,存单也仅对个人发行,忽视了存单对吸收企业间歇、闲置资金的作用。

5、我国在法制上,尤其是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有关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法律法规只有两部,一是《票据法》另一个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这两部法律法规的颁布虽然弥补了我国在票据市场上的法律空缺,但这两部法律法规只是从宏观上指导大额定期存单的发行,具体的交易细节未作相关规定。

6、缺乏创新。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基本上都是从国外学来的,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出入,这就使我国的大额存单业务能够避免走弯路,但同时也阻碍了我们的发展,一味的照抄影响了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禁固了我们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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