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价格欺诈该到哪里投诉?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遇到旅行价格欺诈,有哪些举报方法?

1、牢记12358价格举报电话消费者遇价格欺诈,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接通后自动转到当地物价举报中心。

2、也可以通过信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

3、通过12358全国网上价格举报系统进行举报。

4、拨打国家旅游局“12301”投诉电话。电话提供24小时服务。12301与各地质监执法机构纵向联动机制已经建成,与其他公共服务热线的纵向联动机制也正在建立中。

旅游价格欺诈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

(二)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而增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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